所以在這段日子裏,香港的犯罪率高今日甚多,而部份紀錄都現在(甚至將來)都未能打破。
事件發生於1997年1月9日的元朗大欖涌水塘附近一個燒烤場地,因為其時正值流行BBQ這玩意,所以場上有成300多名男女老幼在遊憩。
突然間,由山邊走出持8名持刀匪徒大喝打劫,初時人們意為年輕人嬉戲,直至其中一名匪徒奪去一位女事主的「大聲公」喝令不要反抗,再將女事主毆打一番之後,人群才如夢初省知道大禍臨頭。
「全部排好隊,一個跟一個將錢通通摞出o黎,千祈咪反抗!」「呢幾個做咩唔排隊呀?係咪想斬記刀呀?」
至此,300多人無一反抗,乖乖排好隊將錢放進賊人預備好的膠袋內,其壯觀場面堪稱經典。
當事件完結在即,一名賊人居然拿出一部手提無線電對講機(其時並不常見,算是高科技)呼叫附近同黨開車接應散水。
之後元朗警方接案,要用十多輛大卡車將事主送往警署落口供,期間因為許多事主因燒烤不成而大呼肚餓,累得警方要提供大量飲料食物彷如開「警民大食會」。
點一點人數:共350人,損失共10382元(警方食物開支未算其中)
回想一下,為何案情好像似曾相識呢?............啊!半斤八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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